宜昌市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擔保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宜擔保發〔2022〕55號
集團各部門: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力企業紓困,推進業務開展,明確小額分散方向,加強風險管理。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紓解全省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發〔2021〕27號)文件要求,對企業類融資擔保貸款業務擔保費收費標準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一、擔保費收費標準
(一)以不動產抵押為反擔保措施
1.不動產抵押反擔保覆蓋率=不動產抵押物認定價值/擔保金額,同一筆擔保貸款業務中的多處不動產合并計算。
2.湖北省內的不動產(包括住宅、商鋪、廠房、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等)依據上表確定擔保費率。林權、順位抵押的不動產等不依據上表,以評審會確定的擔保費率為準。一般不接受省外房產作為反擔保,特殊情況原則上只接受一線、二線城市(以國家發布的最新劃分為準)的住宅、商鋪抵押,可參考上表確定擔保費率。
3.銀行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本票參照不動產標準執行。
4.風險經理復核不動產價值,法務經理審核覆蓋率是否符合標準,最終以評審會決議認定價值及擔保費率為準。
(二)以動產質押、信用保證等為反擔保措施
1.以動產、信用等作為反擔保措施的擔保業務,擔保費率統一為1%/年。
2.動產包括車輛、機器設備、庫存商品、股權、應收賬款、知識產權、金融證券、商業承兌匯票、經營權、收益權等。
3.信用包括純信用或由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提供反擔保保證。
二、其他事項
(一)“科技創新貸”“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等政策性專項產品以協議約定的擔保費率為準。
(二)在上述收費標準外的項目,業務經理上會時可向評審會闡明理由,由評審會確定擔保費率,以《評審會決議》為準。
(三)本通知效力追溯至2021年7月1日,已放款業務擔保費率標準與上述不符的,按與擔保費率1%/年之間的差額辦理退費手續。
宜昌市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
2022年9月5日? ? ? ??